湛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湛江市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湛环委办〔2024〕16号
各县(市、区)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57365线路检测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关于印发〈湛江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湛办发〔2018〕21号)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湛江市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2023年,各县(市、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次
赤坎区、坡头区、廉江市、吴川市。
二、良好等次
霞山区、麻章区、雷州市、徐闻县、遂溪县、经开区。
各县(市、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百千万工程”,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贡献湛江力量。
湛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