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的公告
时间:2020-12-24 17:14:40 来源:湛江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20〕201号)明确规定,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在2020年底前,应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对辖区内各县(市、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根据有关要求,我局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了相关评估工作,现将《湛江市赤坎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报告(公开版)》等10份报告予以公告。
10.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