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23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公告
2023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顺利完成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湛江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市水务局会同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综局、市城市更新局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全市10个县(市、区)2023年度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预防保护、综合监管等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廉江考核等次为优秀,遂溪、吴川、徐闻、霞山、赤坎、麻章6个县(市、区)考核等次为良好,雷州、坡头、经开区3个县(市、区)考核等次为合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构建政府统筹、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为推动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湛江市水土保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