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市级河湖长名单公告
根据中央和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市级河长湖长名单向社会公告。具体如下:
一、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 刘红兵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总 河 长: 曾进泽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河长: 何嘉旻 市政府副市长
陈峻华 市政府副市长
吴国雄 市政府副市长
孔海文 市政府副市长
二、市级负责河流(湖泊)河湖长
序号 河湖长 责任河湖名称和范围
联系电话:0759-3193329
湛江市河长办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