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湛江市法制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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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39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4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7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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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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