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司法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报告
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贯彻实施法治湛江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为抓手,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多种形式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组织全市各单位参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课程。在岭南师范学院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高标准推动涉外法治工作,搭建北部湾地区第一家县域涉外法律服务综合开放平台“徐闻县涉外法治服务中心、民商事涉外调解工作站”;推动成立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仲裁专业委员会)湛江办事处,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商贸合作建设。挂牌成立湛江法治故事国际传播基地,向全世界130多个国家推送大型湛江生物多样性纪录片《雷生万物》(国际版),创新法治故事的国际传播方式。
(二)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推动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动召开湛江市法治建设及综合行政执法推进会,对依法治市、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迎检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部署。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我市2023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情况报告,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等。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开展2023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反馈的存在问题和“粤执法”湛江办案平台使用情况专项督察活动。
(三)持续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创新开展“述法+行政执法”述法评议,印发《湛江市2024年述法工作方案》,要求有关行政执法单位的述法行政执法内容占比不低于50%。推动300余名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县级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行政执法”述法评议。选取3家县级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以“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为主题进行“述法”汇报。
二、以健全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
(一)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编制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推动将发展急需的20项立法项目列入年度计划。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议案2件,制定市政府规章1件。加强社会治理、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立法,推进《湛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湛江市物业管理条例》《湛江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项目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4年度共审核规范性文件72件次,向省政府、市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12件,审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17件。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64件。
(三)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湛江市人民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保障《湛江市区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依规进行。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治护航。
三、以规范执法为主线,完善行政执法制约监督
(一)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我市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内设执法监督机构或法制(法规)机构为主体,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计338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负责”。印发《湛江市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和执法监督联合会商机制(试行)》,建立以司法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管理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工作会商机制,旨在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制度体系。出台《湛江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效能评估指引》,为收回镇街行政执法事项提供制度规范。印发《湛江市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2024-2025年)》,推动建立“导师制”培训机制;印发《湛江市乡镇街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工作办法(试行)》,率先在全省建立法制审核协作工作机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湛江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统筹推动全市镇街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市司法局充分运用“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名义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发202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区分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三种类型,分计划按步骤加强对各执法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充分使用《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执法监督提醒函》《行政执法督察简报》等形式,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今年以来共计制发督察简报16份,提醒函9份,办理及移交行政执法投诉案件5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四)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市司法局多举措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和“粤执法”湛江办案平台。目前我市共有386个行政执法主体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开设账号,2024年度共公示各类行政执法案件近5万宗。推广应用“粤执法”湛江办案平台,推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三类案件全流程网上办案,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截至2024年12月,我市349个行政执法部门在“粤执法”湛江办案平台共办理3万余宗案件。
四、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
(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申请渠道,在全市行政机关推广使用行政复议申请二维码。创新设立复议联络点,在法院、乡镇街道设立受理窗口。完善受理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等便民机制。2024年共收案1557宗,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221宗,其中调解和解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89宗,经复议被起诉的案件156宗,87%的行政争议案件在行政复议阶段得到实质性化解。全市共办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34宗,撤改结案2宗,调解和解34宗,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16.3万元。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修订印发《湛江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前三季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7.8%,再创新高。开展全市生效行政裁判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未及时有效履行的行政机关,制发《提醒函》《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通知书》。出台《湛江市关于加强行政争议调解的工作指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先制定《湛江市行政复议机构移送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线索的工作规定》,强化追责力度。
五、以阵地建设为载体,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保障
一是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市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管理情况和律师执业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律师行业平稳健康发展。2024年共对13家律师事务所进行检查,作出行政处罚3宗。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大幅压缩业务办理时限,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2024年共作出律师类行政许可229宗。二是强化司法鉴定管理。市司法局成立湛江市司法局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全面加强新形势下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开展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加强与市纪委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的工作协作,认真履行省司法厅委托实施的职权。三是推进法律服务方便高效。全市现有4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计2082个,全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27092次。同时组织律师进驻广东法律服务网,实现线上线下平台互联互通,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2024年3月获司法部表彰,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六、以确保安全为底线,强化刑事执行制约监督
2024年11月,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创新具有湛江特色的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监管模式,推动湛江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社区矫正案卷交叉评查工作,共抽查社区矫正案卷1230宗。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共对57名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病情检查和鉴别,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及实际情况作出了相应处理。开展“扶苗活动”,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针对性教育矫正,全市司法局行政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均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对一”的教育帮扶。截至目前,“扶苗活动”共教育帮扶70名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目前,廉江市、吴川市、徐闻县已经建成“智慧矫正中心”,2024年初被命名为“省级智慧矫正中心”。遂溪县、麻章区、霞山区“智慧矫正中心”已经建成。赤坎区、坡头区、雷州市“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基本完成。
七、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手段,有效推进社会治理
一是全方位完善调解组织,夯实人民调解之基。市司法局在巩固发展传统人民调解组织(镇街和村居调委会)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创新符合形势发展要求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基本实现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商会纠纷、信访纠纷等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全覆盖。目前,我市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247个,其中镇(街)调解委员会122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1980个,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1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107个,其他类型调解委员会20个,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人员一万四千多人,形成了一个上下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纵到底、横到边的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二是高标准深化队伍建设,强化人民调解之本。我市自2019年2月创新开展选聘退休法官担任人民调解员工作以来,10个县(市、区)先后选聘64名退休法官担任镇街人民调解员,取得了良好成效。这一创新举措,得到了时任省司法厅领导和湛江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南方日报》、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等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2022年8月,该项工作获评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市退休法官人民调解员共调解案件570件,调解成功545件,调解成功率95.6%,其中化解重大疑难案件61件,所有调解成功案件涉案金额3923.97万元。三是多元化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人民调解之质。各调解组织利用信息系统将排查矛盾纠纷情况及时录入上报,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研判会议,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梳理归类和定性分析,找出矛盾纠纷的规律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和化解措施,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100%、成功率95%以上,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激化,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八、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开展宪法宣传。印发了《2024年湛江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各地各单位推动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12月4日市普法办、市司法局联合湛江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市政协社法委组织37家普法责任单位在霞山区怡福国际广场生物多样性科普文创基地集中开展2024年湛江市“宪法宣传周”法治文化活动,通过宪法主题讲座、普法市集、宪法知识竞赛、法律咨询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多个活动环节,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化。
(二)开展民法典宣传。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举办广东省“巾帼普法乡村行”示范活动暨“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为乡村“法律明白人”代表颁发聘书、赠送书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代表宣读倡议书,向各县(市、区)授予“巾帼普法志愿服务队”队旗等形式,重点开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
(三)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印发《关于开展“法润自然 和谐共生”世界海洋日法治宣传活动暨湛江生物多样性科普文创基地启动仪式的通知》,6月8日至9日,市司法局、普法办举行“法润自然 和谐共生”世界海洋日法治宣传活动暨湛江生物多样性科普文创基地启动仪式,组织45家单位在生物多样性科普文创基地进行法治宣传,宣传海洋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红树林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法规,激发群众学法兴趣,在形式多样、充满趣味性的互动中了解法律知识,感受法治氛围。
(四)开展禁毒普法宣讲。成立了“白海豚”禁毒普法宣讲团,组织戒毒干警、律师志愿者深入校园、乡村、社区开展禁毒宣讲活动,以“预防青少年涉麻精药品滥用”为主要宣传内容开展禁毒宣讲。6月25日,联合市禁毒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律师协会等单位在市第二十中学举行“禁毒普法宣传进校园”启动仪式暨“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禁毒普法宣讲活动40多场。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市司法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新成效,但存在不少短板弱项。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的配套机制还需完善,社区矫正经费支付困难,基层行政复议能力有待提升等。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湛江贡献力量。一是全力推动广东省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以及“粤执法”湛江办案平台的全方位普及应用。重点推动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的使用推广工作。二是提升行政复议监督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构建行政复议与司法监督、执法监督、法治督察、纪检监察的联动监督问责机制,倒逼各级行政机关压实主体责任,落实源头治理。三是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通过加强规范和监督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包容审慎监管等各个环节,切实提升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