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持续擦亮“述法+N”品牌,不断提升“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实践水平
近年来,湛江市在深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N”的实践中,不断开展积极探索与创新。坚持“述、评、督、考、责”联动发力,扎实推进述法工作,进一步提升述法的影响力。2022、2023年,湛江市述法总人数达1105人,现场述法共计64人。
1.创新开展“述法+评议”工作
2022年起,湛江市吴川市率先启动“述法+评议”工作,成立评议团对评议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在委员会述法专题会议上围绕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进行提问和点评。2022年实现湛江市10个县(市、区)“述法+评议”全覆盖。
2.着力构建“述法+N”品牌矩阵
2022年9月,湛江市创新推行“述法+公开”,“以法治担当建功新时代”述法普法宣传广播在湛江市广播电视台开播,20个单位一把手“开门”晒法治成绩、展普法成效,通过工作机制创新,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4月,湛江市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创新推行“述法+专项整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题述法宣传活动。2023年8月,湛江市开展“述法+普法”双履职法治宣传录制工作,通过电波传递法治好声音,讲好法治故事。通过构建“述法+N”品牌矩阵,湛江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见效。
湛江市吴川市率先在全市推行“述法+评议”工作
3.承接“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先行试点
自2022年以来,湛江市积极总结分享在推进“述法+N”过程中的实践经验。2023年10月,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先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在中山、江门、湛江、潮州等市开展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先行试点。湛江在出台年度述法工作方案的基础之上,印发试点工作方案,明确采取书面述法、专题述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述法,推动法治建设“述+评”“述+督”“述+考”“述+责”一体贯通,并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省试点工作提供“湛江样本”,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湛江高质量发展。
4.专项开展“述法+行政执法”
今年以来,湛江市委依法治市办根据中央、省机构改革的部署,围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现状进行书面和实地调研,推动开展“述法+行政执法”。在湛江市2024年述法工作方案起草过程中,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执法机构队伍建设、执法检查办案、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情况作为县级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报告的主要内容,篇幅占比不低于50%。通过开展“述法+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湛江市委依法治市办进一步强化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对县级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力度,将有力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促进县一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乡镇(街道)协同配合更加高效,提升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治理效能。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湛江市积极贯彻中央、省部署要求,围绕“述法+评议”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各县(市、区)按30%优秀率进行评优,进一步发挥述法对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制度功能,逐渐凸显“杠杆效应”。
同时,湛江市进一步强化述法结果运用,持续推动述法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将述法评议结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湛江市的县级组织部门发函县委依法治县办,就拟提拔任用领导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征求意见,县委依法治县办根据书面述法评议情况,函复组织部门,体现了湛江市在持续深化书面述法成果运用的良好工作局面和工作成效。
下一步,湛江市将进一步精耕述法“试验田”,讲好“述法+N”品牌故事,扩大述法覆盖面,提升述法影响力,切实将述法效果转化为工作成果,以法治引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