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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司法局

【法治赋能乡村振兴】 湛江经开区:法治融合赋能基层善治

时间:2024-06-07 15:41:54 来源: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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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湛江经开区东简街道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强化法治体系引领,整合法治平台载体,统筹基层法治队伍,以“法治之力”助推“基层之治”,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工作。

  一个体系强化法治引领

  “法治的最生动实践在基层,我们一直致力于以‘法治之力’助推‘基层之治’,努力打造基层治理法治化‘经开区方案’。”经开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2023年,湛江经开区与广州市天河区携手共推法治建设结对提升工作,在借鉴广州市推进法治镇街建设经验基础上,经开区紧盯法治建设责任、信息公开、依法执法、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出台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镇(街道)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为镇街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治体系指引。

  “《指标》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了路线图,东简街道以《指标》为引领,重点延伸法律服务群众触角,推动法治资源下沉社区,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东简街道蔚葎村党支部书记叶志强表示。

  在蔚葎村党群服务中心,建有“法治图书阅览室”“法律援助宣传栏”“法治文化墙”和“法治文化长廊”等,村(居)法律顾问也定期到社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目前,蔚葎村共有普法志愿者37人,带动了一大批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据悉,蔚葎村先后获得湛江市“文明示范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入选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名单。

  一项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为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东简街道司法所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综合性法律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调解委员会、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平台,建立起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枢纽、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为支点的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初步形成融合发展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矩阵。

  5月16日,外来务工者陈某等4人因没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公司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无奈之下来到东简街道司法所求助。

  “《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与员工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此外,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村(居)律师一边解释法律条款,一边递上劳动维权政策宣传手册。经过多次普法教育和调解,最终,纠纷一方的用人单位同意支付陈某等4人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陈某等人带着满意的笑容,走出了东简街道司法所的大门。

  东简街道办努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一站式”服务综合体,做到让群众“去有目的,来有问题,后有反馈”,让人民群众愿意来、喜欢来、经常来。

  一支队伍推进依法治理

  “我们一直致力于统筹基层法治力量,为基层长治久安注入‘法治动能’。”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东简街道司法所副所长蔡佩霏说。

  东简街道司法所落实“司法行政‘3+3+3’”工作体系,统筹司法所所长“首席法律顾问”、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人民调解员队伍、“一村一法律顾问”、乡村“法律明白人”等法治人才资源,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向细化领域需求发力。

  今年,东简街道办组织法治队伍悉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36件、开展普法活动17场、参与基层事务管理300余件,参与纠纷调解3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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