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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2017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

时间:2018-05-28 16:44:20 来源:湛江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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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人员结构

  截至2017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分别为20.40万户、9.64万户、10.13万户、7.75万户、5.79万户。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79.3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119.9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59.39万人,男 201.04 万人、女 178.2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715.0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8.0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46.99(含省属高校大学生参保人数)万人,男381.82万人、女333.20万人;失业保险42.45万人(男24.78万人、女17.67万人);工伤保险44.41万人(男25.32万人、女19.09万人);生育保险47.40万人(男27.38万人、女20.02万人)。

  全市各险种缴费人数中,基本养老保险187.69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8.3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9.3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715.0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68.0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46.99万人(含省属高校大学生参保人);失业保险42.45万人;工伤保险44.41万人;生育保险47.40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6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30元。

  2017年1-6月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575元,下限为2906元。7-12月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213元,下限为2489元,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为3380.05元;2017年1-6月企业单位缴费比例15 %、个人缴费比例为8 %,7-12月企业单位缴费比例14 %、个人缴费比例为8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含个人缴费比例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最高档次3600元/年,最低档次120元/年。

  2017年1-7月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2543元,下限为3345元。8-12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3890元,下限为 3704元,在职人员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3658.01元,在职人员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2%缴费,其中单位6.2%、个人2%,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全市月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比率为4.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各级财政补助450元。

  2017年1-7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2543元、下限为2509元,8-12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3890元、下限为2778元,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3370.47元;缴费比例分0.2%、0.3%、0.5%、0.7%、0.9%、1.0%、1.1%和1.2%八类。

  2017年1-7月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2543元、8-12月为13890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210元,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2495.15元; 2017年,我市实行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浮动制度。个人费率仍按0.2%执行。单位费率分三个档次:第一档为0.48%,第二档为0.64%,第三档为0.8%。

  2017年1-7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2543元,五县市下限为2871元,市区下限为3378元,8-12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3890元,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4194.85元;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不缴费。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资产负债及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一)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52034万元,支出1495231万元,当期结余156803万元,滚存结余1327381万元。

  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811005万元,其中,征缴收入41998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34778万元、利息收入8123万元、关系转移收13200万元;基金总支出791156万元,其中,待遇支出774336万元、关系转移支出5668万元;当期结余19849万元,滚存结余372738万元。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0499万元,其中,征缴收入25215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02390万元、利息收入2881万元;基金支出123384万元,其中,待遇支出123315万元;个人账户余额168840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90514万元。

  3.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30171万元,其中,征缴收入214212万元、财政补助收入9865万元、利息收入5936万元;基金总支出209081万元,其中,待遇支出191396万元;当期结余21090万元,滚存结余166060万元。

  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440057万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127569万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305097万元、利息收入7391万元;基金总支出353098万元,待遇支出353098万元、当期结余86959万元,滚存结余395683万元。(累计结余中包含:2011-2017年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多拨部分47909万元、2017年征缴2018年的缴费收入50175万元和2013-2017年应付未付医疗待遇38450万元)。

  5.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723万元,支出4728万元,当期结余6995万元,滚存结余38851万元。

  6.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363万元,支出4943万元,当期结余11420万元,滚存结余120897万元。

  7.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216万元,支出8841万元,当期结余 3375万元,滚存结余42638万元。

  (二)各险种基金资产负债及投资运营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资产1357893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350391万元,委托运营0万元,债券投资0万元。

  其中:

   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37389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373569万元、委托运营0万元、债券投资0万元。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213057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12765万元。

   3.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资产166060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61668万元。

   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资产402493万元,其中,银行存款400004万元。

   5. 工伤保险基金总资产38851万元,其中,银行存款38849万元、暂付款0万元、债券投资0万元。

   6. 失业保险基金总资产120898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20898万元、债券投资0万元。

   7. 生育保险基金总资产42638万元,其中,银行存款42638万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30.20万人(不含机关离退休人员),比上年末增加1.25万人,抚养比为1.53:1 ;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28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325元;全年平均养老金2162.88元/人·月,平均替代率为46.71%(在岗工资口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的人员共95.3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16万人;2017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至120元/人·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123.22元/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52.62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特定门诊13.1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456.52元;住院3.8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7168.91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特定门诊60.08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353.92元,住院9.5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8461.37元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 24.3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49元;门诊大病 2.4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592.69元;住院86.91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 3820.65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1139人,其中,1-4级伤残112人,5-10级伤残216人,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524人。享受伤残津贴98人,享受生活护理费82人,因工死亡22人,供养亲属302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均3.07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人均为63.94万元,伤残津贴2756.56元/人·月,生活护理费1676.37元/人·月,供养亲属抚恤金1026.27元/人·月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7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达0.57万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968元/月;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数512人,人均754.44元/人;外省户籍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13人,人均9608.74元/人;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3.35万人次,人均医疗保险费177.80元/人·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2633人次,其中生育的医疗费用4479.22元/人次、计划生育费用2516.57元/人次。全市享受生育津贴待遇1776人次,其中生育医疗为1683人次,计划生育手术为93人次,报销生育津贴2394.32万元。

  五、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7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6871人次,转移金额15530.8万元,其中办理转入4775人次,转入金额10294.14万元,转出2096人次,转出金额5236.66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1362人次,转移金额0元,其中办理转入754人次,转入金额0元,转出608人次,转出金额46464元。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3807人次,转移金额139.91万元,其中办理转入2718人次,转入金额139.91万元,转出1089人次,转出金额0万元。

  2017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88人次,转移金额18.02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2015人次,转移金额6358.32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0人次,转移金额0万元。

  六、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215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费用487629.57万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689家。

  七、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1家,其中康复机构1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0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金额4354万元。

  八、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至2017年末,我市共成功申报制卡累计达725.5万人,已领卡启用人数达676.9万人,其中已激活金融账户的持卡人达641.6万人。开通了包括身份凭证、信息查询、社保卡缴费、待遇领取和培训就业等78项应用,我市社保卡应用目录开通率是83.0%。

  2017年,异地就医系统服务25473人次,结算金额报销金额22973.23万元。

  九、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1个,其中市级 1 个,县(区)级 10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542人(包括临聘和在编人员)。

      附件: 1. 2017年度湛江市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网点名址

                 2. 2017年度湛江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3. 2017年湛江市区定点药店名单

                 4. 2017年度湛江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

       

  附件下载:2017年信息附件1.2.3.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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