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和奖励办法》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省竞赛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湛江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和奖励办法》,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职业技能竞赛是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树立技能人才标杆、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途径,是拓宽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重要渠道。随着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深入发展,我市在大型竞赛的组织管理、专家选手激励政策、赛事运行监督等环节缺乏文件依据,在职业技能竞赛推动重点产业发展、促进人才培养的效能未能有效激发。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2号)、《中共湛江市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北部湾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湛发〔2018〕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湛江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和奖励办法》。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8章43条。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依据、概念定义、竞赛原则、适用范围、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基本原则和主管部门等内容。
第二章至第七章则从竞赛分类、申报管理,组织实施、表扬奖励、经费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该部分是《办法》的核心内容,对职业技能竞赛的分级分类、项目产生、运行管理、监督机制等全链条进行了细化要求,对职业技能竞赛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八章为附则,规定了《办法》有效期和解释权。
三、《办法》的实施范围
本《办法》主要是规范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分别是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全市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前者是指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实施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与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相衔接的市选拔赛;后者是指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竞赛计划、市有关部门组织的聚焦在行业(系统)人员参加的大赛,或对应省级职业技能赛事而举办的市选拔赛。
四、《办法》规范的职业技能竞赛与其他竞赛的区别
当前,技能成才氛围在全社会愈发浓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职业技能竞赛主管部门,每年有针对性颁布职业技能竞赛计划,聚焦“广东技工”内涵,大力打造职业技能竞赛“金字招牌”,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所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有“三个坚持”明显特征:一是坚持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竞赛工种原则上为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及之后由国家公布的新职业(工种);二是坚持紧跟世界潮流和产业转型发展,鼓励主办单位围绕世界技能大赛、国家技能大赛和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紧贴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关键技术技能岗位,选择技术含量高、从业人员多、影响面较大、发展较迅速的职业(工种)或在本行业具有代表前沿技术的标志性职业(工种)设置比赛项目;三是坚持竞赛按照三级(高级工)以上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命题,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技能等方面的内容,竞赛内容涵盖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且操作技能成绩权重不低于70%。与此同时,以赛促培、以赛促教、以赛促建,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的引领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五、对职业技能竞赛的激励措施
为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技能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办法》明确提出了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精神激励主要包括颁发金、银、铜牌和一二三等奖,以及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等。物质奖励主要是按规定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的我市选手及技术指导专家组按规定给予物质奖励。
六、《办法》的主要亮点
围绕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主线,强化竞赛制度建设和政策引导,《办法》着重提升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主要有四大亮点:一是坚持规范管理,明确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实行分类管理,健全竞赛体系,明确与全国、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相衔接机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总结以往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细化申请举办竞赛条件,优化申报市级竞赛程序,明确主办、承办(协办)相关任务责任。三是坚持产业导向,坚持围绕服务我省制造强省战略、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动职业技能竞赛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四是强化表扬奖励,明确提出对世赛、国赛、省赛和市赛的获奖选手,相关技术指导专家组,世赛基地以及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分别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