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湛江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3年度评查结果(第二批)和变更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湛人社〔2016〕123号)和《关于报送湛江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023年度评查材料的通知》(湛人社函〔2024〕26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市直有关培训机构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评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同意湛江市为树职业培训学校和湛江市协成职业培训中心共2家培训机构通过2023年度评查(第二批)和变更事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同意湛江市为树职业培训学校地址由“湛江市赤坎区金城区10区127号4楼”变更为“湛江市麻章区麻海路121号原科研楼”;增设培训工种:电子商务师(初级),保育师(初、中级);撤销培训工种:广式点心制作、妇婴护理、潮式卤味制作、潮汕卤鹅制作(专项)。
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5号)规定,对办学许可证编号少于15位的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进行重新编号(具体名单见附件2)。
四、对结果有异议的培训机构需在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向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诉,逾期无效。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
附件1:
湛江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3年度评查结果
(第二批)和变更事项具体名单
备注: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附件2:
湛江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重新编号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