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湛江市辖区先人骨灰撒海植树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湛民事〔2015〕16号
各区民政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湛江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湛江市奋勇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现将《湛江市辖区先人骨灰撒海(植树)补贴实施方案》
湛江市民政局
湛江市辖区先人骨灰撒海(植树)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57365线路检测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印发<关于我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湛委办发电﹝2014﹞23号)精神,为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节约土地资源,不断将绿色殡葬活动引向深入,现制定湛江市辖区先人骨灰撒海(植树)补贴实施方案:
一、 补贴对象
领取先人骨灰撒海(植树)补贴的对象为参加湛江市民政局统一组织的骨灰撒海(植树)活动海(树)葬先人骨灰的直系亲属或委托人。
二、 补贴条件
领取先人骨灰撒海(植树)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先人在2013年1月1日后死亡的,且生前为湛江市辖区户籍的;
(二)先人生前有意愿参加骨灰撒海(植树)活动的,且直系亲属或委托人对海葬(植树)先人骨灰无异议的。
直系亲属是指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和直系姻亲(配偶的直系血亲)。委托人是指先人生前依法委托办理骨灰撒海(植树)事项的受托人或先人生前的法定监护人。
三、 补贴标准和经费来源渠道
参加由湛江市民政局统一组织的骨灰撒海(植树)活动海葬(树葬)先人骨灰的直系亲属或委托人给予每具骨灰300元的补贴,所需经费由市民政局从市财政局核报的殡改工作经费中开支。
四、 补贴领取
直系亲属或委托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和由民政局发放的《树葬(海葬)证书》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签名领取。
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享受补贴,但可免费参与骨灰撒海(植树)活动。
五、 实施时间
补贴实施方案从2015年3月份开始实施,各县(市)可参照市辖区作法,制订生态殡葬补贴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