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制度
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承办日常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和双拥模范城(县)评比命名表彰活动。
(二)研究制定全省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建议和措施。
(三)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情况,推广典型经验;组织开展全省性的双拥宣传。
(四)组织、指导全省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研究协调处理军(警)民纠纷中的一些重要问题。
(五)指导有关部门和各级双拥办开展双拥业务工作,协调部队做好拥政爱民工作。
(六)接待军人和群众有关双拥政策和军政军民关系的来信来访。
(七)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承办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事宜。
(八)负责承办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承办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九)负责起草、呈报、收发、管理文电工作;编印双拥工作刊物和资料。
(十)承办全国双拥办、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制度
(一)全省地级以上市双拥办主任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全国省区市双拥办主任会议和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总结、交流双拥工作情况和经验。会前将召开会议的有关事宜报领导小组批准。会后将会议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二)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全国省区市双拥办主任会议和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总结、交流各单位开展双拥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研究提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政策性意见;听取各单位对加强和改进双拥工作的建议。会后将会议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三)主任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要内容是:研究决定双拥业务工作或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会前要将有关文件材料送达与会领导,会后整理形成纪要。
(四)办公室工作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专职副主任主持,双拥办工作人员参加。主要内容是:通报情况,研究工作。
(五)其他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三、公文处理
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广东省双拥办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国双拥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和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方针、政策、指示,部署工作,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的主要工具,具有相应的效力和约束力。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行文关系:向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行文,请示事项和报告工作;向省委、省政府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民团体,驻粤部队各大单位和武警部队,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行文,通报双拥工作情况,通知双拥工作有关事项。
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关系:向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军队大单位的有关部门以及各地级以上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行文,传达双拥工作指示,通报工作情况,通知双拥工作有关事项。
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办发〔2000〕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
四、国有资产、财务和印章管理
(一)国有资产管理
办公室的国有资产管理按照省民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二)财务管理
经费申请、使用、管理按照省民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三)印章管理
印章指定专人管理,并实行用印登记。印制文件凭领导批件用印。其他需要用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印章,由组长或副组长批准;用办公室印章,由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五、工作人员守则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双拥工作的政策规定,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三)热爱双拥工作,忠于职守,精通业务,勤奋刻苦,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帮助基层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
(四)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五)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实事求是,言行一致,自觉为军地服务,为广大军民服务,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