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作废的公告
时间:2025-02-28 17:24:11 来源:湛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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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08行终4号《行政判决书》,现声明湛江市东方实验学校原《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作废。证书具体信息如下:
1.登记名称:湛江市东方实验学校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8000667073089
3.法定代表人:邓艺东
4.发证日期:2022年11月2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邓艺东)正式失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继续使用该证书。
特此公告。
湛江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