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民政局关于“政策宣讲进村(居)”项目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函[2020]66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广泛宣传儿童关爱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父母及其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拟以购买服务形式由我市相关社会组织承接“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一、宣讲时间
首轮宣讲活动自2020年11月份启动,至2021年1月底前结束。
二、宣讲地点
充分发挥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社工站优势,按照就近、就便、就简的原则,以全市各县(市、区)已建成的32个社工站为单位,依托村(居)民会议室、儿童之家、活动中心、广场等场所开展宣讲,每站1场共32场。(地点见附表)
三、宣讲对象
以社工站周边的村(居)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村(居)干部、村(居)儿童主任等。
四、宣讲要求
(一)组建宣讲团队。由具有宣讲专业对口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为承接主体,组建“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宣讲团队,含专家学者、教师、社会工作者、义工、志愿者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等。
(二)突出五个专题。1.法规政策专题;2.家庭监护专题;3.儿童安全自护专题;4.亲情沟通专题;5.工作履职专题。
(三)采取多种形式。
1.宣传解读与儿童相关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提高宣讲对象知法守法意识,使其充分了解政策、享受政策、落实政策。
2.现场引导监护人进一步强化监护责任,教育引导儿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现场分享儿童保护工作心得。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就农村儿童关爱工作中的问题,分享工作经验,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方法和生动活泼的语言与宣讲对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沟通交流。
(四)保存依据备查。宣讲现场悬挂会标,拍摄图片存档备查,每场至少三张以上。
五、项目经费
首轮按照开展32场宣讲活动计算,预算32000元。即每1场活动1000元,32×1000元=32000元。
六、资质条件
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运转正常的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均可报名参加。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7天内为本公告期限;
2、参与者需提交投标报价文件一式二份(原件备查),截止时间为12月3日上午12时止;
3、本项目开标后由我局采购小组确定承接主体,承接主体出具相关发票即签订协议实施;
4、未尽事宜请致电0759-3221913李女士。
湛江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