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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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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民政局

湛江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9-29 15:38:34 来源:湛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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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9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巡察。2020年3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市民政局存在八个方面的问题。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在市委巡察办精心指导和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下,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收到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2020年3月31日,向各下属单位党支部印发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对市民政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和相关领导在巡察反馈会议上的讲话材料,要求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研究,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对照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结合实际抓好整改落实。根据巡察整改具体事项要求,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将反馈的问题细化为66个问题,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制定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整改措施,对机构改革后相关职能已划转的问题,及时致函相关部门将问题移交整改。4月15日,经党组会研究审议,印发了《湛江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目标任务、组织保障、整改步骤、整改内容和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

为统一思想,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效开展,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根据《2020年湛江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安排,于5月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增强了班子凝聚力,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夯实思想基础。从2020年5月中旬开始,局主要领导带领其他班子成员及办公室、人事科、党委办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深入各下属单位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专题调研,现场帮助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市民政局在推进问题整改过程中,通过建章立制或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据统计,巡察整改期间,市民政局共制订完善制度28项,其中新制订制度21项、完善制度7项,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形成以制度管人、管财、管事的良好局面。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一是通过建立完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定并印发了《湛江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湛江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从责任落实、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保障措施等方式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作明确规定,对全年学习内容作出安排,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加强制度执行,按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坚持落实各级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专人负责理论学习的组织实施。每次中心组学习内容提前布置,参会领导先熟悉学习内容,主要领导坚持主讲领学,班子成员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参与交流讨论,结合实际工作谈心得体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民政工作实践,促进学用结合。三是领导带头讲党课。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坚持落实带头讲党课的要求,扎实开展政治理论教育,提高干部理论水平。市社会组织党委定期邀请省、市专家教授通过网络授课的方式,为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和社会组织党员讲党课,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关于民生领域问题仍然突出问题。一是召开全市民政工作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会议,针对民生领域存在的问题作专题部署,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二是针对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加强设施建设、健全监督机制等方式推进整改,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制定了《湛江市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社区居家服务的工作方案》《57365线路检测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关于加快推进湛江市养老服务发展的工作方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湛江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基本完成5间区域性敬老院扩建工程和全市敬老院升级改造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以养老为题材的工作经验展示《把“养老服务”送到家》,进入2020年全市机关工作技能大赛决赛。三是针对低保领域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政府,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着力破解梗阻问题;持续运用广东省核对系统查询手机版对全市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排查,指定专人定期对比相关部门数据;成立局督查小组,对各地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通报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有效遏制低保领域存在的漏保、错保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保,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清退。四是关于医疗救助方面的问题,由于此项职能在机构改革后划转到市医保局,市民政局积极与市医保局沟通对接,共同推进问题整改。通过严格执行《湛江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湛府规〔2018〕7号),加大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等方式,不断改善医疗救助工作。2020年政府资助困难群众参保36.65万人,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五是针对殡葬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制定了《湛江市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过设立公开举报投诉受理电话、提高殡葬领域一线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等方式,大力整治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打击社会“黑中介”收受丧属红包专项行动,清退殡葬领域违规收入,开展殡葬领域廉政警示教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大督查力度。5月下旬到6月上旬,局主要领导带队到各县(市)政府召开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会,督导开展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3.关于2018年扫黑除恶工作被通报问题。一是及时布置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完善民政各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跟踪落实相关工作,持续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在持续实行每月分析研判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根据市扫黑办的统一部署,落实“七个一”和“六清”工作制度,做细做实,切实推进我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发展。立足主责主业,根据新的发展形势,继续开展农村低保、非法社会组织、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殡葬领域等专项整治行动,边打边建夯实基层组织基础。三是定期分析研判,持续部署推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印发《湛江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工作方案》,明确要细化行业领域治理内容及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工作机制。印发了《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工作责任分工和工作保障等方面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按方案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20年民政系统党的工作要点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二是开展调研,加强督查指导。局主要领导带队到各直属单位调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针对各直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座谈,并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指导和部署。三是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听取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将民政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齐抓意识形态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5.关于班子会和党组会职责界定不清问题。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了《湛江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了《湛江市民政局党组会议制度》、《湛江市民政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和《湛江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办公会和党组会的界限,并严格按照完善后的制度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会,进一步规范局党组议题提交程序,规范会议记录格式、内容核关键要素,及时向缺席班子成员通报研究决定。

6.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通过完善局办公会议和党组会议议事制度,规范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召开程序,确保参会领导在会前对所研究事项的知情权,参会领导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完整、真实地记录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内容和过程。

7.关于党组会越权研究决定市慈善会人事问题。认真学习《湛江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范市慈善会人事研究决定程序。举一反三,对社会团体人事问题,党政领导干部和局机关公务员在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并按照社会团体的章程履行规定程序,再到相应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三)对组织建设薄弱,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8.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局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加大后备干部队伍培养,调整优化干部结构,合理任用不同年龄段的干部,进一步优化中层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优化编制和职数设置。平稳有序开展职务职级晋升工作,激发干部队伍积极性和活力。

9.关于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不齐问题。对市直民政系统干部情况的调研梳理工作,除涉改单位空缺1名副职,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部配齐,空缺副职,待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再配齐;做好对局直属单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出台了《湛江市民政局直属单位人事管理规定》《湛江市民政局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工作指引》《湛江市民政局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制度(试行)》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服务。

10.关于直属单位轮岗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长期未轮岗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制定工作方案,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合理拟定相关人员轮岗方案,待机构改革完成后稳步推进轮岗工作,并组织领导班子和人事科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提高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及时部署工作。重新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相关文件转发各党支部,并提出具体要求,统一配备了三会一课记录本,规定记录格式和要求。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报备制度,定期报备计划和落实情况。二是加强督查指导。针对相关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局主要领导带领机关党委办等相关科室人员逐一进行现场指导和专题辅导,建立定期督查指导机制,定期到各支部抽查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工作规范。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市直民政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提高党建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12.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问题。认真组织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2020年湛江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要求各党组成员能围绕问题深入反思剖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在思想上真触动、作风上真转变、认识上真提高,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1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党务工作业务培训。举办民政系统党务工作培训班,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要求进行重点讲解,明确每步工作流程。组织学习《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操作手册》,提高党务工作队伍能力水平。二是深入查找反馈问题存在的原因,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进行提醒教育,结合调研工作对相关党支部进行现场指导,要求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认真规范做好今年发展党员工作。按上报的发展党员计划,指导相关党支部严格按25步流程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按要求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培训学习和开展政审,规范做好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14.关于机关党委选举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党内相关法规学习。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提高工作业务能力。二是结合市直工委关于党支部统一换届年的工作要求,谋划做好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根据市直工委指导意见,鉴于机关党委尚未到期换届,今年暂不进行换届,而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机关党委书记人选和增加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按规定报市直工委考察后任命。经市直工委考察组考察和研究,正式任命了机关党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三针对换届选举存在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结合今年党支部集中换届年的要求,加强指导,发放了《湛江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指引》,确保规范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大部分党支部已按规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15.关于机关党委书记缺席党委会议问题。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在机关党委书记未完成调整之前,局党组书记列席机关党委会议。二是按规定程序报市直工委任命新的机关党委书记,2020年6月12日,新任命的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了机关党委会,研究机关党委相关工作。

(四)对担当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6.关于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一是针对办事拖拉、庸政懒政、文件积压时间较长的问题,印发了《湛江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的通知》,规范公文办理时限、程序,精简文件,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所有公文除密件外,全部通过电子公文系统办理,须领导批示的重要文件限期办理,下属单位重要请示事项及时安排上会集中讨论研究,办公室主动跟踪催办并对重点未完成交办事项情况进行通报。二是针对专项资金长期不使用的历史问题,市民政局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以系统数据为准,优化调整资金分配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省有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局办公室明确2020年专项资金分配和下达时限,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提交资金分配方案上会讨论研究,加快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三针对监管缺失的问题,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民政系统2020年党风廉政工作,深入排查民政各领域廉政风险点,制定并签订了《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一岗双责”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责任。四是为解决福彩销售量靠后的问题,去年局党组对市福彩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不断创新拓展福彩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加大跨行业合作和销售渠道开发力度,2020年4月3日,省民政厅对全省福彩销售工作综合考评获奖情况进行通报,湛江市民政局获得组织领导一等奖,得到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此外,涉及机构改革后已划转的职能存在的问题,已及时将相关问题移交整改。

17.关于存在官僚主义作风问题。一是深入自查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民政局领导班子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并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局领导班子分组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结合调研掌握的情况,共撰写专题调研报告9篇,培养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有效推进了民政工作发展。二是及时传达有关精神。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精神;成立民政系统脱贫攻坚检查领导小组,各班子成员带队到基层开展扶贫工作检查,坚决杜绝虚假浮的官僚主义作风。三是针对殡葬方面存在的问题,局领导多次带队调研,深入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问题,协调市政府出台了《湛江市无人认领遗体管理办法》,制订《湛江市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下发各地和有关部门。局主要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开展现场督导,会同当地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加大长期存放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公益性生态墓园建设、殡葬领域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开展制订《湛江市“十四五”规划期间公益性生态墓园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前期工作,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四是局领导以身作则,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5月22日至6月5日,局主要领导带队到各直属单位进行调研,通过查阅文件资料、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其巡察问题整改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进行督查,查找有无存在应付式整改、空洞式整改、就事论事式整改、以解释代替整改、以“下不为例”代替整改、以出台制度代替整改、边改边犯、整而不改等现象,局机关党委、财务、人事以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现场指导。

18.对存在虚报差旅费问题的整改。一是查找2016年至今驻村扶贫干部领取差旅补助明细,对不合规领取部分,限期退款。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的审核和管理工作,严格按差旅费报销的规定操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做好相关政策规定的解释工作,增强干部职工遵规守纪的意识。

19.对档案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局机关档案管理问题进行梳理,2019年12月制定了局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管理档案人员进行了培训,并组织精干力量对局机关所有档案再次进行审核认定。对涉及的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和本人进行反馈,对档案信息进行严格认定和规范,确保档案信息准确。二是针对养老中心工程项目资料缺失问题,局办公室和主管业务科室协助清理相关档案资料,已找到有关资料并整理归档。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归档意识。三是针对狮子岭陵园公墓档案不全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收集资料,加强沟通,编制完善狮子岭陵园公墓及宝山公司的档案。四是局党组对有关科室和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教育,要求各科室和单位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配备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的归档意识,确保规范各类档案管理工作。

(五)对纪律意识淡薄,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0.关于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问题。一是加强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针对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对民政系统财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补齐相关票据资料,完善报销手续,对违规报销费用的,查清数据,严格按规定清退有关费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和修订了《湛江市民政局内部控制手册》和《湛江市民政局财务管理规定》等制度办法,市救助站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和修订了《湛江市救助管理站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湛江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审批表》,完善审批手续,从制度上加强财务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1.关于工程项目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印发了《湛江市民政局采购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采购步骤、监督措施,防止串通投标。二是针对市养老服务中心临时排水系统工程项目问题,查找项目有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指定专人管理档案,并组织相关负责政府采购人员学习,根据反馈的问题进行反思,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规范采购流程和档案管理。三是对市福彩中心大型广告牌项目问题,补齐和完善相关手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组织该中心班子成员及采购小组学习了《湛江市民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修订《湛江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加强管理。四是对结算、验收手续不规范问题,新制定了《湛江市民政局采购管理规定》,明确验收人员、程序等,严格按照巡察要求,严格履行结算、验收手续。五是将涉及机构改革划转出去的职能存在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民政系统物业进行清查梳理,严格按相关规定管理物业。

22.关于违反政府采购规定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了《湛江市民政局采购管理规定》《湛江市民政局直属单位民政资金和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相关下属单位人员的教育指导,严格规范操作。二是对市福彩中心服务大厅电梯项目问题,经核查,设备实际为非载人的焊接式简易升降设备,用于搬运彩票等物品,市场没有完整的成品,没法进行政府采购,无法按照“两个三”原则进行采购,直接选取店家按实际情况定制。已加强对该中心相关人员的教育指导,明确采购规定和要求,确保规范操作。三是对救助站消防改造工程的问题,对工程项目情况进行核查,按规定补齐相关手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指导,明确采购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做到手续齐全。四是涉及职能转移的问题,已将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整改。

(六)对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3.关于合作经营狮子岭园林公墓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建立联动机制。由市领导主持召开了宝山公司资产处置协调会议,确定由市政府协调安排市审计局对宝山公司进行专项审计,理清债权债务。二是稳步推进问题整改。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权益的通知》(湛民事〔2020〕27号),要求市殡葬管理所加强监管、积极参与经营管理、加强审计监管、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正确履行确保国有资产权益的主体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堵塞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漏洞,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协调市审计局对接做好狮子岭公墓及湛江市宝山实业有限公司资产审计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到市殡葬所调研,督导加强狮子岭陵园经营管理,修改相关章程,堵塞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下发了《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宝山公司狮子岭陵园护墓基金管理的通知》,配合市审计局现场清点狮子岭陵园墓园资产。为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宝山公司国有股权经营管理,确保宝山公司及狮子岭陵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民政局向市政府呈交《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将宝山实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移交国资部门经营管理的请示》,与市国资委沟通协商和报告狮子岭公墓经营管理的有关情况。对审计调查情况提出反馈意见,建议市审计局要求宝山公司加快整改护墓基金管理使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护墓基金的管理。下发督导整改函,要求宝山公司规范护墓基金管理使用工作。三协调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24.关于市慈善会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完善了《湛江市慈善会会长办公会议事制度》《湛江市慈善会“双随机”抽查制度》《湛江市慈善会固定资产制度》和《湛江市慈善会车辆管理制度》等24个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理事会、监事会和会长办公议事会议记录。二是指导市慈善会对慈善资金使用严格按相关政策执行,严把好审核、监督、归档的关口;对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拨付60万元已开展的慈善项目,受益人已提供项目完成验收报告。三是将6·30结余资金情况按年度在市慈善会网站上公示并公布数目,接收各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将6·30结余数报送市扶贫办。四是对碧桂园慈善项目有关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跟进处理,部分项目资金已到位并完成,部分项目正在推进。局分管领导通过参加深圳“慈善展”的机会,与捐赠人碧桂园集团(国强基金会)取得联系并汇报了湛江片区未完全落实的情况,下一步,将根据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做好未完全落实项目的落实工作。五是针对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已对档案进行规范整理,2020年以来的档案已“一案一档”进行归纳整理。六是联合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慈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并深入吴川、遂溪、廉江、麻章、南三等地对定向捐赠项目特别是100万以上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详细核查。七是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到市慈善会调研,了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帮助解决难点问题。

25.关于市福彩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处置固定资产问题。一是针对市福彩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我局机关纪委2019年已配合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福彩中心班子成员进行党纪处分,同时责令相关员工清退款项。同时,市福彩中心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修订《湛江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从制度上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对市福彩中心购置物品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未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问题,该中心已对漏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补充登记,待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后,对应处置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报废处置,确保账实一致。三是针对市福彩中心存在的问题,我局已加强对该中心班子成员的教育,局主要领导多次到福彩中心调研,分管领导也多次到该中心检查指导并对中心全体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局机关纪委分别与该中心班子进行警示谈话,通过加强认识,不断规范财务制度和其他各项工作,切实扭转我市福彩工作的被动局面。

26.关于市殡葬所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局党组目标明确,压实责任,标本兼治,创新管理,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强化部门协作,理顺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湛江市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局主要领导与所领导班子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谈话和集中约谈,要求中层以上干部切实担起“一岗双责”责任制,开展全市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整治工作,市殡葬所全体工作人员(含临时工)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缴交 “红包利是”上缴财政专户,加强警示宣传,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通过建立市级视频监控中心实现全市殡葬视频监控全覆盖,9月16日市级殡葬监控中心已建成运营,近期将开通全市视频监控,目前已建立开通市殡葬服务公众号,并逐步完善相关功能,实现一网通览、一网通办,能真正意义上实现便民惠民。

27.关于市救助站落实相关规定不规范问题。一是2019年10月以来,市救助站制定了《特殊困难受助人员跨省(市)护送计划表》,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改变路线必须经过领导同意,出差回来补书面说明才能报销,执行护送任务前报市局备案,不断完善相关的出差审批手续。二是针对市救助站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该站立行立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并对所有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核查,完成站长办公室改造,清退不合规定的补贴。三是举一反三,召开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指出市救助站的相关问题,要求各下属单位以此为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监督力度不够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印发了《湛江市民政局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实施方案》,对今年廉政教育工作作了计划安排。认真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日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专题学习党章党纪党规,确保廉政教育成效。二是组织开展民政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深入排查民政各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民政系统廉政风险点防控台账,制定了具体的防控措施。三是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学习了中央《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精神,对召开2020年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作了专题研究和安排。四是召开民政系统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在会上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五是局主要领导带队到各直属单位开展调研,听取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分管领导与各单位现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29.关于纪检监督力度不够问题。一是组织自主学习和专题研讨,加强各项党内监督和纪律检查规章制度的深入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努力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能力机关纪委委员加强学习党内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纪检能力。二是根据工作岗位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机关纪委相关人员并报市直工委批复,确保认真履行纪检职责。三是市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通过选调方式加强纪检队伍建设。

(八)对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30.关于“殡葬执法大队工作无故长期停滞”问题,责令市殡葬管理监察大队立即恢复运转,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和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到雷州市召开殡葬改革专项治理督导会,加强殡葬管理监察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招聘或购买服务和抽调人员充实工作力量,开展常态化的殡葬管理监察工作。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加强人员培训,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形式加强殡葬管理监察执法,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使市殡葬管理监察大队日常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阶段性工作虽已结束,但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市民政局将继续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进一步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持续整改。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在前一阶段制定的各项制度基础上,持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依法依规履职。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切实防控各项廉政风险点,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杜绝工作漏洞,立足当前管长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久实效。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运用好巡察问题找差距、补短板,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的各项要求,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9-3221609;电子邮箱:zjmzrsk3221609@163.com;邮寄信箱:湛江市赤坎区农林二路2号市民政局;邮政编码:524037。

湛江市民政局党组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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