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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民政局

湛江市民政局就地名管理工作约谈相关企业

时间:2022-11-30 21:47:32 来源:湛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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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30日上午,湛江市民政局约谈相关企业,要求该企业要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在广告宣传上使用标准地名。为贯彻好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本月我局进行执法检查4次,开出整改通知书4份。本月上旬湛江市民政局到访广东达智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开展座谈会。会上听取企业关于命名、更名等事项的疑惑,企业对条例中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不理解以及对条例中不能以本企业名称或商标名称作地名以及商标的范围有疑问。

  我局针对以上问题,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学习辅导》作出详细的解答:一是住宅区是在城镇集中兴建的供人们生活起居的住宿建筑,楼宇指高大的多层房屋建筑。城镇集中兴建的住宅区和楼宇在城市管理和社会交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指位作用,属于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二是利用地名宣传企业或品牌,容易造成地名命名的商业化、私有化倾向。《地名管理条例》的“企业名称”或“企业商标名称”是指本企业乃至全国企业的企业字号和企业商标。任何企业未使用或者未规范使用标准地名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包括用字读音审定规范、含义明确健康、符合地理实体的规模性质、不涉及企业名称和商标问题,另外法律文书、身份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各类公文、证件、地名标志、广告牌匾等标识也要规范使用经正式命名的标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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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上午,湛江市民政局约谈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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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上旬,湛江市民政局到访广东达智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开展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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