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地名管理双随机抽查监督工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要求,广东省民政厅推行地名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2021年10月20日上午,湛江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连同行政审批科抽查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蓝海印象园项目和湛江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的瑞云城市花园项目两个住宅区项目。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是否在标准地名所涉及的建筑物、住宅区的建筑外立面、围蔽物、区域范围内室内外装饰等外观物上使用标准地名。2、核准标准地名所涉及建筑物、住宅区的相关证照(如商品房预售证等),检查原件,提供复印件。3、核准标准地名所涉及建筑物、住宅区的宣传产品(包括纸质宣传材料、户外广告、视频广告、报刊广告、互联网平台宣传稿、图片广告等),提供有代表性部分产品。
通过抽查,这次被抽查的单位按照我局审批文件使用地名名称,未发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