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会召开
3月10日,2021年湛江市文明委全体(扩大)会议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和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力推动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郑人豪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长、市文明委第一副主任曾进泽主持会议。
郑人豪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战线坚持高举旗帜,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坚持凝聚人心,发展合力进一步增强;坚持铸魂立德,核心价值进一步彰显;坚持统筹推进,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坚持建章立制,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郑人豪强调,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和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突出重点、持续用力,聚焦高扬旗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聚焦凝心汇力,努力营造奋进新征程的浓厚氛围;聚焦立德树人,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培育新风,持续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聚焦为民惠民,强力推动全域文明创建,奋力开创湛江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要全力以赴、精准发力,摸清底数,科学谋划新一轮创建工作;广泛发动,全面凝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强大合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抓好市民素质提升,夯实创建工作基础;完善机制,着力破解卫生环境机制、交通治理、市容管理、老旧小区建设管理等难题,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强化考核,铁腕整治“落实难”问题,推进新一轮创建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市各地各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常态长效,强化守正创新,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扎实开展。
曾进泽要求,各地、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善于攻坚克难,强化责任落实。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新要求,持续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出问题综合整治七大行动。围绕三年的目标任务,及时谋划,倒排时间节点,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会议通报了湛江市2020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测评结果,并印发了《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工作测评实施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赤坎区、霞山区、市公安局、市城综局负责同志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市文明委及市创文巩卫指挥部领导同志参加会议。(湛江日报 记者林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