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建议“四、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相关内容。一是将“(七)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修改为“(七)做好财政支持保障”。二是将“市、县财政要加大对职业院校支持力度,对开展特殊职业教育的中职学校进行资金奖补力度,对中等职业教育开展特殊教育进行生均经费补助。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修改为“按照省级规定标准落实配套经费,并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 |
意见一不采纳,理由:根据《广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的“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的要求制定。 意见二部分采纳,删除“市、县财政要加大对职业院校支持力度,对开展特殊职业教育的中职学校进行资金奖补力度,对中等职业教育开展特殊教育进行生均经费补助”,保留“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理由:参照《广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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