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意见采纳情况一览表
(征求意见稿)条文内容 | 反馈意见单位 | 修改意见内容 | 意见采纳情况和不采纳理由 |
第一条 为规范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教育行政部门公平公正行使行政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定。 | 廉江市教育局 | 为规范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施教育行政处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采纳,修改为“为规范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结合我市实施教育行政处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湛江市教育局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 | 廉江市教育局 | 二、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湛江市教育局(含受湛江市教育局依法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并在其下方添加一款“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适用本规定。”。 | 采纳,修改为“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湛江市教育局(含受湛江市教育局依法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权限。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可参照适用本规定。” |
第十一条 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按照《湛江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2修订)》执行。标准之外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本规定的精神进行裁量。 | 廉江市教育局 | 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标准按照《湛江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2修订)》执行。违法行为具备本规定关于从重、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等情节,但《湛江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2修订)》中未列明的,按本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裁量。 | 采纳,修改为“第十一条 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具体标准按照《标准》执行。违法行为具备本规定关于从重、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等情节,但《标准》中未列明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裁量。” |
第十四条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 廉江市教育局 | 酌情考虑是否需要进一步细化列举《规定》第十四条的“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形。 | 不采纳,由湛江市教育局根据《行政处罚法》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认为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提交集体讨论,另外,第十四条与第十三条法制审核对应,可参照并结合工作实际适用。 |
第十五条 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中说明理由。 | 廉江市教育局 | 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中载明给予具体行政处罚的依据。 | 不采纳,该条依据为:《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六条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中说明理由。 |
| 坡头区教育局 | 无 | |
| 赤坎区教育局 | 无 | |
| 霞山区教育局 | 无 | |
| 麻章区教育局 | 无 | |
| 雷州市教育局 | 无 | |
| 吴川市教育局 | 无 | |
| 遂溪县教育局 | 无 | |
| 徐闻县教育局 | 无 | |
| 经开区教育局 | 无 | |
| 市直属各学校 | 逾期视为无意见 | |
| 社会公众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