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意见单位
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和不采纳理由
赤坎区教育局
无修改意见
霞山区教育局
麻章区教育局
逾期视为无修改意见
坡头区教育局
经开区教育局
遂溪县教育局
徐闻县教育局
雷州市教育局
廉江市教育局
吴川市教育局
湛江市爱周高级中学
第三章/第十一条/(四):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敷衍教学、保教工作,玩忽职守、消极怠工,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新行为。”当中增加一点:“故意不参加教学教研活动,不完成教学教研任务。”
不采纳,“故意不参加教学教研活动,不完成教学教研任务”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一种具体情形,在文中已有表述,不用再作具体强调。
湛江机电学校
湛江市二中海东中学
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
湛江实验中学
湛江农垦实验中学
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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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到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