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2016年中小学部分学科教材教辅用书选用结果的公示(已失效,其他文件)
湛教〔2016〕169号
湛江市2016年中小学部分学科教材
教辅用书选用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我局严格按程序和标准组织中小学部分学科教科书和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经学科专家组初评和选用工作委员会会议票决,确定高中历史教学用书为湖南岳麓书社的《历史》,从今年高一年级开始使用;确定高中化学教学用书为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化学》,从今年高中一年级开始使用;确定小学一、二年级英语教学用书为清华大学出版社的《英语》;确定小学一、二年级硬笔书法教学用书为广东教育出版社的《硬笔书法练习指导》;推荐初中化学同步类教辅材料为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的《自主与互动学习?新课程学习辅导?化学(人教版)》,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11日至7月17日。
在公示期间,若对本次选用结果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的情况必须客观真实;凡是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不加盖公章,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湛江市教育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邮编:524043,联系电话:0759-3472099(办公室),0759-3214285(纪检监察室)。
湛江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1日
湛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