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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教育局

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6-01-22 15:11: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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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教〔20165

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

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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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各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思函〔20157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从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不断加强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发挥好家长委员会作用,共同办好家长学校;要进一步发挥关工委作用,加强宣传展示,充分发挥湛江市15所全国优秀家长学校的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进全国规范性家长学校建设工作,提升全市中小学校家长学校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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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湛教[2016]5号附件2 附件:湛教[2016]5号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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