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用义务教育部分学科教学用书教辅材料和高中部分学科教学用书的公告
湛教〔2016〕161号
关于选用义务教育部分学科教学用书教辅材料
和高中部分学科教学用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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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教办〔2015〕10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教办函〔2016〕8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粤教办函〔2016〕101号)和《广东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关于发布<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公告》(粤教办函〔2016〕1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使用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展我市2016年义务教育部分学科教学用书选用和教辅材料的推荐,以及高中部分学科教学用书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送审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范围
(一)列入《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的小学一、二年级《英语》(一年级起点)的教科书;
(二)列入《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地方教学用书目录》的一、二年级《硬笔书法练习指导》或《写字》(一年级起点)的教科书;
(三)列入《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初中化学同步类教辅材料(湛江市初中化学教材为人教版)。
(四)列入《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的高中历史、高中化学学科的教科书。
二、送审(参选)要求
(一)有意参选的相关教科书出版单位,向我局提出申报,并按要求报送如下材料:
1.申请参选的公函;
2.所有样书均一式22套;
3.教科书或教辅材料简介(包括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等);
4.《湛江市中小学教科书教辅材料送审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稿、电子稿(word格式)各1份;
5.教科书(教辅材料)选用后续服务方案及正当竞争承诺;
6.如出版单位委托其他合作单位代理的,应出具委托书,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送审(参选)样书必须成套报送,年级不全,未成套报送的不予受理。
(三)请出版单位于2016年7月7日17:30前将相关材料送达湛江市教育局办公室,逾期不送视为自动放弃。
三、样书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湛江市教育局,邮编:524043。联系人:李彦,联系电话:0759-3472099,电子邮箱:271969628@qq.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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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湛江市中小学教科书教辅材料送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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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日
附件:湛江市中小学教科书教辅材料送审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