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网约车道路运输证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4-11-19 16:13:33 来源: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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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网约车公司、各网约车驾驶员:
为规范我市网约车行业,推进网约车行业稳定发展,现将网约车道路运输证的存续条件明确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因此,所有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都必须保证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请所有网约车公司认真排查,如有发现存在不具备上述功能的网约车,必须督促驾驶员尽快恢复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如有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清退不合规的驾驶员及车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