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港湾内锚地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等要求,现将湛江港湾内锚地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湛江港湾内锚地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湛江港湾内4#锚地内西侧水域
建设内容:
湛江湾内现状共有20个锚位和8个小型船舶锚地,但由于缺乏系统性规划布置,多数锚地无法正常发挥功能,大多处于非正常使用状态,不能满足湾内港口日常生产需要。现有项目环保手续较完善。
为缓解湛江港湾内锚地资源紧张问题,湛江市港航事务中心拟在现规划湾4#锚地内西侧水域建设1个1万吨级危险品船舶锚地。锚地用海约0.44km2,最小水深约8m,采用单锚锚泊方式,锚位半径375m,设计底高程-12.2m。锚地疏浚工程量249.65万m3,疏浚土外抛至湛江港区临时性海洋倾倒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市港航事务中心
联系人:葛工
电子邮件:ghswzxbgs2020@163.com
联系电话:0759-3217301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湛江市交通运输局5楼
邮编:524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广州百川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银华大厦2608室
邮编:510000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0926474
邮箱:hpeco123@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或执行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分反映。
建设单位:湛江市港航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