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人员第三批公示
时间:2024-09-05 11:09:31 来源: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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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制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企业(含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两类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分时段适时组织开展了安全考核工作。现将第三批安全考核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布(合格名单见附件)。相同业务领域的考核合格结果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不需进行重复考核。
安全考核合格结果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内,相关人员可以向我局提出延期申请。我局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将对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核实。不存在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行政处罚或导致发生运输安全事故等情形的,安全考核合格结果有效期将予以延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