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法函〔2021〕131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粤交法规字〔2021〕30号)和我市实际,持续开展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交通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开展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全力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各项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全市法治交通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持续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健全审查工作机制,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凡是涉及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文件和业务措施,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三)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根据《湛江市“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整治和优化提升活动,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上级部署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继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网上审批,不断扩大网上行政审批范围,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审批效率。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努力构建审批更少、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企业获得感更强的营商环境。
(四)开展地方性交通法规立法。根据2021年湛江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按时保质完成《湛江市港口岸线保护条例》预备立法项目。强化社会公众参与,充分征求、客观吸纳社会各方的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合理性。
(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经济合同审查、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力度,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智囊、助手作用。
三、强化队伍建设,不断促进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一)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形象建设。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为抓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语言规范、着装规范、窗口执法规范、现场执法规范、强制措施规范,推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树立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形象。
(二)推进执法人员培训常态化。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分批、分期组织对执法队伍进行全员轮训,提升执法队伍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四)扎实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案卷评查方式方法,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查找各地各单位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总结执法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提升我市交通运输案件办理水平。
(五)强化监督,拓展各种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使执法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
四、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一)开展全员法治教育。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宪法、党内法规、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组织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学法和考试,将学法与各项实际工作有机结合,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公共交通场所人流量大、受众广的特点,积极在公交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公交车站、客运站、码头、公路服务区等交通站场主动进行宪法、法律法规覆盖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交通、支持交通,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