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港口岸线保护条例(草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湛江市港口岸线保护条例(草案)》编制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湛江市港口岸线保护条例(草案)》)
二、预算金额: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三、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投标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或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该报价包含立法资料汇编、清水稿、注释稿、立法起草说明、专家论证、打印印刷等一切费用),否则按废标处理。
6、参与投标的单位应自行承担其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投标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尤其是起草法律文件经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执业证书或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
8、未达上述条件者,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四、中标原则:根据质量和服务满足标书要求且最低报价原则确定中标人,如出现同价是以抽签方式决定中标人。
五、投标人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二)单位投标报名表(式样见附表一);
(三)单位投标报价表(式样见附表二);
(四)《湛江市港口岸线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实施方案。
上述投标文件应整齐订装,密封,招标人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整齐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询价地点:湛江市海滨大道北193号湛江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莫斯燕,联系电话:0759-312752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下午5时整。
七、开标地点:湛江市海滨大道北193号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1、《湛江市港口岸线保护条例(草案)》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附件2、《湛江市港口岸线保护条例(草案)》编制项目合同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湛江市港口岸线保护条例(草案)》编制项目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