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时间:2020-07-17 17:28: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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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第(五)项“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以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7177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详见附件1、2)。
请本人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证件交回各辖区交通主管部门,由辖区交通主管部门汇总交市交通运输局综运科,逾期未交回的,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1.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从业资格证件清单
2.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年龄超过60周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从业资格证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