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案例
时间:2023-09-29 10:26:47 来源: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案例:湛江市燃料总公司供气公司赤坎供气站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2022年8月30日,湛江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一科执法人员与应急、公安等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时,在赤坎南桥街道洪屋下村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G096N9装载154瓶已充满液化石油气气瓶的小型货车,该车辆及货物由湛江市赤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证据登记保存,并于2022年9月23日将案件交我局执法一科。2022年10月18日至12月13日,执法人员分别对该车司机庞周游,车辆所有人梁祝作了调查询问,对源头供货点遂溪县茂遂燃气企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取证,调取该次运输GPS轨迹。在确定所有违法证据后,对湛江市燃料总公司供气公司赤坎供气站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依法立案,并作出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年版)》序号134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