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开展港口国际航行船舶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的通知》(粤交港口字〔2020〕133号)精神,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加强港口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严格防护新冠肺炎疫情通过水路传播和扩散,我局开展港口中国际航行船舶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国际航行船舶作业疫情防控措施执行落实。
8月5日,我局四级调研员刘忠东带港航科一行4人对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进行港口中国际航行船舶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此次检查,重点针对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否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收集靠泊船舶船员健康信息、落实作业人员防护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制定及演练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方案等工作。检查组在码头现场检查期间,仔细询问现场作业船舶的疫情防控措施,详细查看外轮登船作业记录本、登船情况等,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企业按照省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加强下船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与闭环管理;船舶停靠期间,加强未下船工作人员管理,做好相关预案,加强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四级调研员刘忠东强调,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各项工作措施,港口企业要切实认真执行已制定的各项防控措施及职责,建立高效的联防联控机制,精准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工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稳步推进“六稳”“六保”工作。
(港航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