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湛江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企业申报)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交通和城市综合执法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房〔2024〕26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房函〔2025〕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指引,供各企业申报主体参考使用,期间如遇上级政策变化,将根据最新政策适时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湛江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企业申报)工作指引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4日
附件
湛江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申报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企业申报)工作指引
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房函〔2025〕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指引,供申报主体企业单位参考使用。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各物业企业、电梯企业(以下简称“申报企业”)在接受电梯使用居民委托,作为申报主体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的参考。
二、前期准备
申报企业仔细核查拟申报的电梯使用年限是否已超15年,即电梯使用登记证登记日期必须在2009年5月1日之前,该电梯目前未开工且2025年计划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居民填写《湛江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事项业主表决意见收集表》(详见附件1),通过条件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的表决结果。
(二)申报企业在给居民表决前应提前做好电梯更新改造方案、资金方案及管理维保方案(详见附件4),编写完成后组织业主进行表决。(注:如未确定具体的电梯品牌和价格,只要居民同意资金拼盘闭合,即同意剩余资金分摊,亦可作为申报材料进行申报)。
(三)填报《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居民同意相关方案确认表》(详见附件2),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会(如无业主委员会则为居委会)签名盖章,保证信息准确、手续完备。
(四)申报企业完成项目立项备案和录入(详见附件3 《项目立项备案指引》)。
1.符合申报条件的住宅老旧电梯,由申报企业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tzxm.gd.gov.cn/”的“项目登记”中进行登记赋码并领取备案证。
2.登记赋码后,申报企业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https://kpp.ndrc.gov.cn/account/signin”中填报项目信息,国家平台里需要填写项目备案证号,且两个平台中的项目名称要一致。
(五)申报企业按照《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材料要求》(附件5)的资料清单及资金申请报告模板要求准备资料(纸质材料一式2套,电子版1份)。
(六)申报企业填报“国债三个表格”(详见附件6)。
(七)将上述各个环节所涉及的资料进行整理、打包,确保资料齐全,递交给本县(市、区)住建相关部门(机构)审核。要求有封面、牛皮纸档案盒装,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同步扫描PDF电子档后装订成册。
3.项目立项备案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