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湛江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报名(第二轮)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26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有力推进湛江市家装厨卫“焕新”,切实满足广大消费者需求,现组织开展湛江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第二轮报名,具体如下:
一、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1月18日,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均可报名参与。
二、报名流程
(一)企业报名:企业在活动期间内将报名材料报送至企业注册地的住建部门(请在工作日咨询及提交报名材料)。
(二)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初审: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推荐活动企业名单,连同企业报名资料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公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并审核后,将活动商家推送至活动平台,同步在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资格条件
(一)在湛江市依法登记注册,经营以下产品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1.智能家居产品
一般包括智能净水机、智能洗碗机、智能消毒柜、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智能扫地机器人(含智能拖地机器人)、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空气净化器、衣物护理机、干衣机、投影仪、电风扇、蒸烤箱、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咖啡机等。
2.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认定标准及所用物品和材料
(1)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一般包括:拆(铲)除工程、砌筑工程、地面工程、墙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工程、卫浴洁具改造、厨房改造、阳台改造等。
(2)所用物品和材料一般包括:水泥沙浆、瓷砖及石材、木质地板及板材、涂料(含防水涂料)、吊顶板材(含龙骨)、成品门窗及配件、给排水管件、卫浴洁具(含智能盖)及其配件、电线电缆及节能灯具(如LED照明产品等)、净水设备、洗涤设备、成品厨柜及其配件、灶具及排烟设备、全屋智能产品(含系统和产品)、家具(含床架、床垫、沙发、茶几、桌子、椅子、电视柜、鞋柜、功能斗柜、床头柜、衣柜、书柜等)、电梯等。
3.居家适老化改造认定标准及所用物品和材料
(1)居家适老化改造内容一般包括:地面工程、门工程、辅助工程、照明灯具改造、监控监测装置改造、卫生间及淋浴间改造、卧室改造、厨房改造、阳台改造等。
(2)所用物品和材料一般包括:防滑地砖及防滑地胶、推拉门、智能门锁、扶手及护栏、坐便器(含智能盖)、淋浴椅、感应龙头、自动感应灯具(如感应灯和声控灯等)、安全监控监测装置(如烟雾、燃气、水浸报警器、雷达等)、呼救器、智能晾衣机等。
(二)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具备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三)结合工作要求,能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具备与活动审核平台对接的能力,按要求布设活动所需的统一收银设备。对于上线活动平台一周后无实际交易的企业,取消参与活动资格。
(四)具备开具销售发票的能力。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开具销售发票,发票内容应列明购买人姓名、购买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每项产品销售金额及总销售金额等内容。活动中所有销售的产品要留存发票备查。
(五)要配合开展有关政府及第三方的审计工作。
(六)具备活动宣传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的能力。参与活动的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四、报名资料
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湛江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报名表(附件1)。
(二)湛江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商户承诺函(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或“信用广东”网站打印的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报告》。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2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为扫描件,须为盖章材料并汇总成PDF文件。
附件:
2.湛江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商户承诺函.docx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