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绿色建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湛江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行政法规、政策文件精神,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加快发展,促进建筑业高质量转型升级,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绿色建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2023年1月1日以后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在建房屋工程项目(形象进度为地面±0及以上),其中市管项目由我局抽查3个项目,各县(市、区)项目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抽查确定。
二、检查时间
自印发本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10月底。市管项目检查时间由我局安排,各县(市、区)项目检查时间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排,每个项目检查时间不少于半天。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主要检查各有关企业履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行政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湛江市2024年绿色建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
四、工作要求
市管项目的绿色建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由我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项目的绿色建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照我局做法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监管手段。新建民用建筑要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要按照一星级或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要督促有关企业对照检查表格做好自查自纠、准备有关迎检台账。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要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移交有关部门查处。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http://ssjview.zjamr.zhanjiang.gov.cn/ssjView/)等政务网站给予公布。
附件:湛江市2024年绿色建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doc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7日
(联系人:周培端;联系电话:0759-3588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