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建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开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湛江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行政法规、政策文件精神,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加快发展,促进建筑业高质量转型升级,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绿色建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2021年1月1日以后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在建房屋工程项目(形象进度为地面±0及以上),其中市管项目抽查比例不少于10%,每个县(市、区)监管项目抽查不少于2个。
二、检查日期
自印发本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10月底。原则上每月随机抽取至少一个县(市、区)的项目,每个项目检查时间不少于半天。
三、检查人员
从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科室、湛江市建筑节能综合事务中心等单位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作为检查组成员。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主要检查各有关企业履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行政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湛江市2023年绿色建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附件1)。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企业对照检查表格做好自查自纠、准备有关迎检台账工作。本次检查结束后,我局将检查结果在湛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等政务网站给予公布。对存在问题的行为,我局将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我局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附件:1.湛江市2023年绿色建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
2.检查发现问题告知单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2日
(联系人:周培端;联系电话:0759-3588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