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2023)》技术宣讲会议的通知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3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2023)》,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强化我市绿色建筑计价依据的贯彻执行,加强绿色建筑计价依据体系建设,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我局定于6月15日举办《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2023)》技术宣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15:00,培训半天。
二、会议地点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楼会议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
三、参会人员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工作负责同志各一名;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有关同志。
(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具体工作负责同志各一名,各县(市、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有关同志。
(三)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工程造价活动的咨询企业和设计单位的专业人员各一名。
四、会议内容
(一)《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2023)》宣讲;
(二)智慧造价助力工程造价改革与行业高质量发展。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于2023年6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培训人员名单回执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粤政易,其中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属地发展和改革、财政部门培训人员名单统一报送。
(二)鉴于我局停车位有限,参会人员车辆可前往湛江市影剧院停车场停放,免费停车票在培训会场统一领取。
(三)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加培训人员须提前15分钟进场。培训期间注意课堂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接听电话,通讯工具调至静音或关闭,保持会场安静。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