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湛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初步结论意见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企业管理,规范招标代理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评价、披露等管理行为,营造诚信守法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湛府规〔2022〕13号),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湛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
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规定,我局对《湛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现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4月17日(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62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小于30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zbk3588104@163.com或可通过信函邮寄(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524000)提出意见、建议。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炜杰,刘元东,电话:358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