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的规定,湛江湾(北部)海岸带综合整治及修复项目透水构筑物海域使用权转让、变更东海岛公共管廊项目用海面积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海单位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批复时间 |
1 |
湛江湾(北部)海岸带综合整治及修复项目透水构筑物 |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广东臻创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透水构筑物用海 |
总面积0.5997公顷 |
批准用海期限不变 |
2024年11月20日 |
2 |
东海岛公共管廊项目 |
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透水构筑物用海 |
总面积9.7369公顷 |
批准用海期限不变 |
2024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