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休渔!湛江部署伏季休渔行动
4月28日,湛江召开全市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暨2024年全市海洋伏季休渔暨渔业安全生产视频会议。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有关要求,湛江将于5月1日中午12时至8月16日中午12时实施海洋伏季休渔行动。
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是养护海洋生物资源、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促进渔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是海洋伏季休渔全面实施的第30年。
会议回顾,2023年湛江成立了全市海洋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休渔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伏季休渔期,湛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加强渔船检验工作,开展海上执法,按照“不安全、不出海”要求,围绕渔船安全生产6个100%,对辖区渔船开展安全执法检查。休渔期间,全市渔业执法共出动执法船艇923艘次、执法车辆1042辆次、执法人员7943人次,检查渔港码头1868个次、渔船4743艘次。
湛江常务副市长黄明忠要求,伏季休渔期间,要加强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湛江海警局等执法部门间联动,打好伏休监管“组合拳”。要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要求,扎实开展海洋伏季休渔执法行动,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谨防伏季休渔期出现非法捕捞、海洋牧场偷盗等行为。锁定重点地区、紧盯重点对象、严控重点时段、严查重点场所,运用渔船GPS定位等信息化平台,加强渔船渔港动态监控。全面落实船籍港休渔,建立应休渔船名册,休渔期间做好恶劣天气海上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赵刚表示,接下来,湛江伏季休渔将着重抓好以下4方面工作——做好宣传工作,保障伏季休渔制度顺利实施,使休渔政策家喻户晓,达到群众监督、广大渔民自觉遵守的目的,形成良好休渔氛围。强化安全管理,落实监管措施,建立健全渔船基础档案,组织开展渔港(渔船集中停泊点)、渔船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机制,重点加强涉渔“三无”船舶等违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重点港口、海域巡查力度。注重基层工作,落实渔民培训,注重引导帮助渔民提前做好回港休渔,适时举办安全生产、渔船登记等各类基层渔民培训,提供渔民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