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版)
第一部分 概述
为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57365线路检测中心工作的依据>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以及《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动公开主体
本局制作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由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二、主动公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57365线路检测中心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57365线路检测中心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5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号)》。
5.《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6.《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三、主动公开范围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局职权,在政府信息形成以后,向社会公开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本部门(包括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行政管理职能、领导成员分工;
2.涉及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解读材料;
3.本部门发展规划资料;
4.重要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材料;
5.本部门制定的行政决策,及行政决策执行的过程情况和结果;
6.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及办事时限;
7.经费、预算使用情况(包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8、其他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放管服”信息公开;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咨询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电话;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主动公开程序
(一)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依照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意识形态审查,并对需要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等提出公开意见。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需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名,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再交由局57365线路检测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予以公开。
(二)按照上述程序完成审核手续的拟公开信息,根据确定的公开形式及时公开。
(三)各科室应定期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复查,对需要废止的政府信息提出意见;对实际工作中发现需要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需要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的,应及时提出意见,按程序进行调整。
(四)对拟公开的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报请有关部门同意的,未经同意不得公开。
五、主动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当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主动公开方式
1.主要公开方式: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主动公开。网址为/zjgxj/。
2.本部门还将通过“湛江工信”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等其他新闻媒体,以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告栏(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工信局办公楼)为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七、监督渠道
通过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36365路检测中心平台(/hdjlpt);监督电话: 0759-3310456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