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小家电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第五批项目验收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广东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粤财普惠金融(湛江)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在湛江市开展小家电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 [2019]1550 号)和《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借助省小家电智能制造区域创新中心建设推动湛江小家电产业集群智能化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工信技改[2019]550号)要求,现就组织湛江市小家电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第五批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已完工的项目单位可向属地工信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要求项目设备投资完成80%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七份)须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项目验收申请表、验收申请报告、备案证、已购置设备清单、设备发票及合同、设备付款凭证、设备照片、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等。
2.属地工信主管部门对项目申请验收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于11月15日前上报至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式2份,剩余5份留作专家现场核查使用)。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会同属地工信主管部门、粤财湛江担保公司对汇总的项目进行验收。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日
(联系人: 唐浥文,联系电话: 333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