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2021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奋勇高新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行动计划(2021年)》,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1〕9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试点示范的企业参照《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认真填写《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并于2021年4月1日前送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真实性审查、初步符合性审查并择优推荐。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在一个企业中开展多种类别试点示范的项目,并填写广东省智能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4月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以及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报送我局工业发展科。
附件:粤工信装备函[2021]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doc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2日
(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0759-3338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