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业园区统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工业园区统计工作的通知
(湛经信园区〔2011〕246号)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各工业园区(开发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
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参照《广东省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市“双转移”办对工业园区统计报表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经信工作管理部门和各园区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统计报表及园区工作小结将作为工业园区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各园区管委会(或管理机构)负责报表的报送工作,请于每季度末的20日前上报(即于4月20日前报一季度数,7月20日前报上半年数,10月20日前报1-9月数,下年1月20日前报全年数),报送的内容包括园区工作情况小结、湛江市工业园区指标统计表、湛江市工业园区入园企业表、湛江市工业园区新引进项目表,报送纸质文档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各县(市、区)经信管理部门配合做好统计工作。
三、请各县(市、区)经信工作管理部门、各园区将负责统计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同志名单、联系方式于4月15日前报市双转移办。
联 系 人:黄梦笔
联系电话:3310442
电子邮箱:mb911911@126.com
传??? 真:3314894
附件:附件:湛江市工业园区指标统计表、湛江市工业园区入园企业表、湛江市工业园区新引进项目表.xls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