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十二五”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转发关于印发“十二五”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市节能监测中心:
现将《关于印发“十二五”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9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分工方案,狠抓落实,于3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报市经信局。
二、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确定1名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联系人,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随自查结果一并报市经信局。
三、市经信局于3月10日至4月底根据各单位的自查报告对有关企业进行考核。
联系人:蔡方培、洪伟欣,电话:3338364。
市经信局 市发改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统计局 湛江银监分局
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
抄送:市府办、王中丙市长、赵志辉常务副市长、陈岸明常委、罗锡平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