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湛江市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三讲三评”考核工作的预通知
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初定于11月初、中旬开展湛江市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三讲三评”考核工作(下简称“三讲三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湛江市奋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二、参加考核人员
(一)市领导
王中丙 市委副书记、市长
陈岸明 市委常委
张子英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二)市直部门
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外经贸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政府研究室各1名主要领导。
(三)陪同人员
市府办秘书科、综合科、督办科和市经信局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四)新闻媒体
湛江日报、湛江晚报、湛江电台、市档案局等派记者参加。
另外,市经信局牵头组织会同各有关部门及人大、政协委员和经济、科技、环保等专家进行初审。
三、考核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湛江市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三讲三评”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湛经信园区〔2012〕1091号)文件内容进行考核。
四、考核时间、方式
自评: 10月9日-21日,由各县(市、区)根据考核评分办法对本地“三讲三评”工作进行自评打分,并将自评结果报市经信局工业园区科。
初审:10月22日-11月8日,市经信局牵头,会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发改局、市外经贸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以及经济、科技、环保等专家组成初审考核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占考核组人员50%以上),对县(市、区)上报资料及“三讲三评”签约项目进行初审,并实地核查,提出初审的意见(具体行程安排另文通知)。
考核:11月10日-23日,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率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外经贸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单位领导到各县(市、区)进行实地考核。每个县(市、区)原则上考核一天,主要采取上午现场实地察看工业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实施情况,下午听取汇报并进行讲评、打分。部分县(市、区)举办招商引资签约活动(签约项目将作为明年“三讲三评”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实施内容)(具体行程安排另文通知)。
总结:11月26日-30日,市经信局牵头对“三讲三评”考核工作总结,由市政府召开全市“三讲三评”总结会,通报考核结果,对先进单位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县(市、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奋勇经济区管委会按照《关于印发<湛江市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三讲三评”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湛经信园区〔2012〕1091号)的要求,提前做好考核自评工作报告(含本地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工业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认真填报考核评分表以及相关辅证材料(详见附件,一式两份),考核材料电子版在考核前发至市经信局工业园区科电子邮箱,同时按照《关于印发<湛江市关于对县(市、区)招商融资签约项目落实情况检查方案>的通知》(湛经信园区〔2012〕516号)文件要求开展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实情况自查,认真填报已动工项目情况表、拟动工项目情况表、无法实施项目情况表,与“三讲三评”考核材料一并报市经信局工业园区科;
2.请各县(市、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奋勇经济区管委会认真做好迎考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迎接考核工作方案(含现场察看点、行程安排、考察路线、讲评会布置、接待工作)等(含电子版)报市经信局工业园区科;
3.请各县(市、区)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三讲三评”考核工作的联络工作,于10月12日前将人员名单(含姓名、职务、电话)报市经信局工业园区科;
4.请市发改局、市外经贸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派一名同志参加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三讲三评”初审考核工作,于10月12日前将人员名单(含姓名、职务、电话)报市经信局工业园区科;
5.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三讲三评”考核中涉及的有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今年第三季度末,有关指标需出具统计部门证明;
6.考核阶段部分县(市、区)举办招商引资签约活动,有意向举办签约活动的县(市、区)将签约项目及活动方案报市经信局工业园区科。
联 系 人:陈坚、刘春晖,联系电话:3310442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