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雷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下达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清单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85号)及《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指南》(粤供科函〔2023〕37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开遴选雷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遴选雷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广东省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资农技经营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等服务组织。
2.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会计独立核算,资产及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良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在当地有健全的农资经营网络和一定的业务覆盖能力。
3.供销合作社须为实施主体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4%。
三、实施内容及绩效目标
实现在本市区域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重大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少于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化肥农药施用技术更加科学、规范,农民环保意识明显提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满意度80%以上,开展农业技术培训150人次以上,实施面积3.5万亩。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服务组织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填写《雷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报送至雷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概况、人员机构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状况等。
2.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背景、优势及特色;项目实施作物、实施内容,并明确每种实施作物的实施面积、主要服务区域,项目投资规模、资金概算和实施计划;项目预期目标、社会效益;保障措施等。
3.佐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过往开展服务的业绩等。
(二)申报格式
申报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材料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需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三)申报时间
请各服务组织于2024年12月1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雷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雷州市雷南大道供销大厦六楼),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评审
由雷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出达标的服务主体,报雷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联系方式
单位:雷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通讯地址:雷州市雷南大道供销大厦六楼
联系人:陈衍晓
联系电话:13542040269
附件:雷州市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docx
雷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