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365线路检测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关于公开遴选廉江市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供销社

关于公开遴选廉江市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时间:2024-11-22 16:54:32 来源:湛江市供销社
【打印】 【字体: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31号)、《关于印发〈湛江市供销社系统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湛供通〔2024〕1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现就公开遴选廉江市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省供销社建立服务主体名录库,廉江市供销合作联社按照有关要求遴选确定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供销社控股的社有企业、基层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实施主体必须已纳入省供销社实施主体名录库;

  二是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

  三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实施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四是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五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六是能够接受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部门等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绩效目标及实施内容

  (一)绩效目标

  一是实施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不少于5万亩;二是整村推进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行政村不少于1个;三是实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粮食作物单产要高于当地平均单产。

  (二)服务作物种类及面积

  重点围绕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薯、甘蔗、油菜等粮油作物开展社会化服务,同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以水果、茶叶、蔬菜等特色经济作物开展社会化服务。粮食作物重点支持集中育秧、机插机抛机播、统防统治、施肥、秸秆处理、烘干等环节。实施主体完成面积按照社会化服务“耕、种、防、收”各环节面积系数加权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A=0.36A1+0.27A2+0.1A3+0.27A4(A 为项目绩效任务面积,A1、A2、A3、A4分别为耕、种、防、收各环节服务面积。资金补助时按项目绩效任务面积A计算补助面积,无需拆分到单独环节面积计算补助面积)。不属于“耕、种、防、收”的服务环节,可根据市场价格折算服务系数,计算方法为:该环节服务系数=该环节市场价格/“耕、种、防、收”4 个环节市场总价格,每亩各环节系数总和超过1的按1计算。

  (三)服务对象

  项目主要面向小农户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对象为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可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主体间接为小农

  户、家庭农场提供服务。实施主体为自己流转的土地实施的托管服务不纳入补贴范围。支持实施地区以整村推进的形式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小农户耕地集中连片、统一接受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原则上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可视作小农户,小农户承包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集中后以托管方式直接经营或者统一委托给其他服务主体托管经营的,可视为服务对象是小农户。

  (四)资金补助标准和方式

  单季作物按照每亩不高于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额度不超过服务总费用的30%。项目资金补助给遴选确定的实施主体,由实施主体在服务合同中明确补助服务对象的金额,可在最终收取服务费用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实施地区供销社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服务单个规模经营主体享受项目补助资金总量不得

  超过10万元。本次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不可与中央财政同类资金叠加使用,同一地块同一服务环节每造只能补助1次,不得在农业农村部门和供销部门重复领取补贴。2024年早造起实施的任务面积,可纳入本项目实施方案补助范围。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日期内填写《廉江市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报送至廉江市供销合作联社,内容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概况、人员机构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状况等。

  2、项目实施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投资规模与资金概况、实施计划与期限、预期目标与社会效益、保障措施。

  3、佐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财务报表以及近两年开展社会化服务的业绩材料等。

  (二)申报格式

  申报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申报材料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需标明申报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填报日期等基本信息。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请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廉江市供销合作联社合作指导股,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jwnfwzz@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评审

  由廉江市供销合作联社组织相关股室业务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出达标的申报单位报廉江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研究通过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联系方式

  单位:廉江市供销合作联社

  通讯地址:廉江市人民大道87号

  联系人:张生,联系电话:0759-6623766  

  附件:廉江市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docx

  廉江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11月22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
var _hmt = _hmt || []; (function() { var hm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hm.src = "https://hm.baidu.com/hm.js?5c15b0dbf5beafad8eb450e251eff8ce"; var 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 s.parentNode.insertBefore(hm, 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