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湛江市交通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及初次认定通过人员的公示
经湛江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广东省湛江公路工程大队李友飞、罗春丽、湛江市公路勘察设计院王键豪、邓纬麟、岑永睿、湛江市公路管理局机械修配厂陈国辉、湛江公路技校谢赟玥、吴川市地方公路管理站黄绣云、吴文超、李丹容通过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湛江市公路勘察设计院陈风晓通过初次认定(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
上述中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及初次认定通过人员的单位负责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和信访受理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登录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网站(/glj/)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为6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均应按《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各单位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及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加具意见和加盖公章,于2021年4月12日前报送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通过本次评审的人员务必于2021年4月12日前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填报评审信息,并提交到“湛江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逾期不提交的,造成后果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党群人事部投诉。单位投诉要加盖公章,个人投诉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8号公路大厦;联系电话:0759-3177152。
附件:
附件1.2020年湛江市交通工程工程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1年3月29日